绿电直连,对新能源影响几何?
绿电直连,对新能源影响几何?
绿电直连,对新能源影响几何?
绿电直连,是对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问题的积极回应,也是推动新能源生产与(yǔ)消费融合发展的新实践(shíjiàn)。
近日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公布《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(lǜdiànzhí)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绿电直连的定义、边界与(yǔ)操作路径(lùjìng),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和用户侧用能结构转型奠定了制度(zhìdù)基础。
业内专家表示,绿电直连作为破解能源转型与碳关税壁垒双重挑战的制度创新,是(shì)对新能源(xīnnéngyuán)就近就地消纳问题的积极回应,也是在企业绿色用能需求不断提升的现实背景下,推动新能源生产与消费(xiāofèi)融合发展的新实践。
直面难题
鼓励更精准的新能源与(yǔ)负荷匹配
记者注意到,《通知》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“绿电(lǜdiàn)直连(lián)”的(de)(de)定义内涵(nèihán):风光等(děng)新能源(xīnnéngyuán)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(wǎng),而通过专用电力(diànlì)线路与(yǔ)单一电力用户直接连接(liánjiē),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。
“这里的新能源,既可以是分布式新能源也可以是集中式新能源,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(guāngfú)的,应按照《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》等政策(zhèngcè)执行。项目建成后可以自主选择离网运行模式或并网运行模式。”电力规划设计(guīhuàshèjì)总院能源政策与市场研究院(yánjiūyuàn)院长凡鹏飞解释道。
据国家能源局(jú)有关负责人介绍,绿电直连项目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。其中,并网型项目的电源应接入用户侧,电源、用户和线路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,并与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;离网型项目则完全不与公用电网发生电气连接,作为独立系统开展运行。
事实上,伴随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和新能源跃升式发展(fāzhǎn),部分(bùfèn)电力用户较早(zǎo)提出(tíchū)就地消纳、绿电直连的诉求。“近两年,特别是全国‘两会’期间,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也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角度(jiǎodù)提出多条有关绿电直连相关的政策建议。”华北电力大学教授、中国农村能源行业(néngyuánhángyè)协会副会长王鹏说。
国网能源研究院财会与审计研究所(yánjiūsuǒ)(yánjiūsuǒ)主任经济师张超在接受《中国能源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目前突出的问题是新能源消纳遇到瓶颈。在他看来,《通知》鼓励更精准的新能源与负荷匹配,一定程度(chéngdù)上将提升消纳能力。加之碳关税壁垒(guānshuìbìlěi)逐步明晰,该政策也将为工业产品出口提供有力支持。
记者了解到,近年来,无论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还是新电池法案,均(jūn)对“可追溯”的绿色用电提出要求。而我国长期以来主要采用发用两侧均接入大电网的供用电模式,绿电利用路径只有“经济合同”作为证明,缺少“物理路径”证明,导致外贸成本增加(chéngběnzēngjiā)、竞争力挑战(tiǎozhàn)加大。
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人员分析,目前国内电池制造等外向型企业面临海外碳足迹门槛,《通知》的出台,将为企业获得绿色电力提供新路径。
绿电直连除了能缓解新能源消纳压力外,张超认为,还有助于缓解新能源过度(guòdù)建设及真实利用水平隐忧,将新能源装机、专用线路及可能的储能配置等均纳入发用电成本,可鼓励用电企业“自主决策、自主平衡”,从而助力直连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科学规划
让(ràng)发电与负荷两端“双向奔赴”
“由于电力行业网络性技术特性(tèxìng)明显(míngxiǎn)、专业性强,推动相关工作必须统筹谋划、规划引领。”王鹏说,“绿电直(lǜdiànzhí)连项目的(de)实施,必须坚持安全优先、绿色友好、责权对等、源荷匹配原则,以(yǐ)规划引领能源电力行业健康发展。”
据(jù)凡鹏飞介绍,《通知》明确(míngquè)了四种可(kě)开展绿电直连(zhílián)的场景:一是新增(xīnzēng)负荷可通过(tōngguò)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实现绿电直连;二是存量(cúnliàng)负荷开展绿电直连需满足一定条件,在(zài)企业(qǐyè)自备电厂(diànchǎng)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,绿电直连的发电空间需通过调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;三是出口外向型企业可探索(tànsuǒ)开展绿电直连,并(bìng)充分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;四是对于存量新能源项目,如果尚未开展电网(diànwǎng)接入工程建设或当地电网消纳空间不足,在履行必要变更手续的前提下也可以开展绿电直连。
“《通知》从多个(duōgè)角度鼓励新能源发电与负荷进行匹配。”张超说,一是给出发电与负荷“双向奔赴”的空间,提出新增负荷可配建新能源、符合要求的存量负荷可就近绿电直连,而新能源项目履行相关程序后也可以开展绿电直连;二是明确并网型项目“以荷定源(hédìngyuán)”,设置市场限制、电能平衡要求和反送限制,均意在强调绿电直连应以服务负荷需要为主,不可“借道”直连,以新能源并网作为主要目标。
那么,今后如何提高新能源发电与负荷匹配度?张超结合日常实践告诉记者,比如,可根据生产负荷的可调节能力(nénglì)判断新能源配置的规模、类型,也可按照项目投产、产能达产的计划和预期,结合新能源及线路投建时间再合理决策、提高匹配度,还可适当配置储能(chǔnéng)设备或租赁储能容量,形成“源荷储”模式,当出现调节需求(xūqiú)时用好储能的调节能力等。
事实上,绿电直连作为一种新业态新模式,通过协调优化内部资源运行,具有良好的调节能力和实时响应(xiǎngyìng)特性。凡鹏飞提醒,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大背景下,如何让绿电直连项目的调度管理机制(guǎnlǐjīzhì)(jīzhì)与市场交易机制相衔接,是提升市场环境下绿电直连项目和大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。
落地见效
需政府、企业和(hé)科研机构等形成合力
绿电直连作为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一种新尝试(chángshì),既关乎制度与市场的变化(biànhuà),也考验产业与区域的协同能力。该(gāi)模式在未来能源市场中的发展前景到底如何?将为新能源发电企业带来哪些机遇?
《通知》明确,允许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绿电直连项目,包括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。“这将大大激发新能源领域社会资本的投资活力。”张超说,比如,现在很多(hěnduō)企业特别是出境企业需要降低碳成本,树立品牌形象(pǐnpáixíngxiàng),这将促进(cùjìn)绿电直连发展,吸引各类资本进入。同时,以绿电直连为基础(jīchǔ)场景,考虑配置(pèizhì)储能、供热供气、制备氢能等场景以及数字(shùzì)技术加持后,



绿电直连,是对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问题的积极回应,也是推动新能源生产与(yǔ)消费融合发展的新实践(shíjiàn)。

近日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公布《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(lǜdiànzhí)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绿电直连的定义、边界与(yǔ)操作路径(lùjìng),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和用户侧用能结构转型奠定了制度(zhìdù)基础。
业内专家表示,绿电直连作为破解能源转型与碳关税壁垒双重挑战的制度创新,是(shì)对新能源(xīnnéngyuán)就近就地消纳问题的积极回应,也是在企业绿色用能需求不断提升的现实背景下,推动新能源生产与消费(xiāofèi)融合发展的新实践。
直面难题
鼓励更精准的新能源与(yǔ)负荷匹配
记者注意到,《通知》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“绿电(lǜdiàn)直连(lián)”的(de)(de)定义内涵(nèihán):风光等(děng)新能源(xīnnéngyuán)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(wǎng),而通过专用电力(diànlì)线路与(yǔ)单一电力用户直接连接(liánjiē),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。
“这里的新能源,既可以是分布式新能源也可以是集中式新能源,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(guāngfú)的,应按照《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》等政策(zhèngcè)执行。项目建成后可以自主选择离网运行模式或并网运行模式。”电力规划设计(guīhuàshèjì)总院能源政策与市场研究院(yánjiūyuàn)院长凡鹏飞解释道。
据国家能源局(jú)有关负责人介绍,绿电直连项目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。其中,并网型项目的电源应接入用户侧,电源、用户和线路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,并与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;离网型项目则完全不与公用电网发生电气连接,作为独立系统开展运行。
事实上,伴随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和新能源跃升式发展(fāzhǎn),部分(bùfèn)电力用户较早(zǎo)提出(tíchū)就地消纳、绿电直连的诉求。“近两年,特别是全国‘两会’期间,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也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角度(jiǎodù)提出多条有关绿电直连相关的政策建议。”华北电力大学教授、中国农村能源行业(néngyuánhángyè)协会副会长王鹏说。
国网能源研究院财会与审计研究所(yánjiūsuǒ)(yánjiūsuǒ)主任经济师张超在接受《中国能源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目前突出的问题是新能源消纳遇到瓶颈。在他看来,《通知》鼓励更精准的新能源与负荷匹配,一定程度(chéngdù)上将提升消纳能力。加之碳关税壁垒(guānshuìbìlěi)逐步明晰,该政策也将为工业产品出口提供有力支持。
记者了解到,近年来,无论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还是新电池法案,均(jūn)对“可追溯”的绿色用电提出要求。而我国长期以来主要采用发用两侧均接入大电网的供用电模式,绿电利用路径只有“经济合同”作为证明,缺少“物理路径”证明,导致外贸成本增加(chéngběnzēngjiā)、竞争力挑战(tiǎozhàn)加大。
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人员分析,目前国内电池制造等外向型企业面临海外碳足迹门槛,《通知》的出台,将为企业获得绿色电力提供新路径。
绿电直连除了能缓解新能源消纳压力外,张超认为,还有助于缓解新能源过度(guòdù)建设及真实利用水平隐忧,将新能源装机、专用线路及可能的储能配置等均纳入发用电成本,可鼓励用电企业“自主决策、自主平衡”,从而助力直连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科学规划
让(ràng)发电与负荷两端“双向奔赴”
“由于电力行业网络性技术特性(tèxìng)明显(míngxiǎn)、专业性强,推动相关工作必须统筹谋划、规划引领。”王鹏说,“绿电直(lǜdiànzhí)连项目的(de)实施,必须坚持安全优先、绿色友好、责权对等、源荷匹配原则,以(yǐ)规划引领能源电力行业健康发展。”
据(jù)凡鹏飞介绍,《通知》明确(míngquè)了四种可(kě)开展绿电直连(zhílián)的场景:一是新增(xīnzēng)负荷可通过(tōngguò)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实现绿电直连;二是存量(cúnliàng)负荷开展绿电直连需满足一定条件,在(zài)企业(qǐyè)自备电厂(diànchǎng)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,绿电直连的发电空间需通过调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;三是出口外向型企业可探索(tànsuǒ)开展绿电直连,并(bìng)充分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;四是对于存量新能源项目,如果尚未开展电网(diànwǎng)接入工程建设或当地电网消纳空间不足,在履行必要变更手续的前提下也可以开展绿电直连。
“《通知》从多个(duōgè)角度鼓励新能源发电与负荷进行匹配。”张超说,一是给出发电与负荷“双向奔赴”的空间,提出新增负荷可配建新能源、符合要求的存量负荷可就近绿电直连,而新能源项目履行相关程序后也可以开展绿电直连;二是明确并网型项目“以荷定源(hédìngyuán)”,设置市场限制、电能平衡要求和反送限制,均意在强调绿电直连应以服务负荷需要为主,不可“借道”直连,以新能源并网作为主要目标。
那么,今后如何提高新能源发电与负荷匹配度?张超结合日常实践告诉记者,比如,可根据生产负荷的可调节能力(nénglì)判断新能源配置的规模、类型,也可按照项目投产、产能达产的计划和预期,结合新能源及线路投建时间再合理决策、提高匹配度,还可适当配置储能(chǔnéng)设备或租赁储能容量,形成“源荷储”模式,当出现调节需求(xūqiú)时用好储能的调节能力等。
事实上,绿电直连作为一种新业态新模式,通过协调优化内部资源运行,具有良好的调节能力和实时响应(xiǎngyìng)特性。凡鹏飞提醒,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大背景下,如何让绿电直连项目的调度管理机制(guǎnlǐjīzhì)(jīzhì)与市场交易机制相衔接,是提升市场环境下绿电直连项目和大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。
落地见效
需政府、企业和(hé)科研机构等形成合力
绿电直连作为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一种新尝试(chángshì),既关乎制度与市场的变化(biànhuà),也考验产业与区域的协同能力。该(gāi)模式在未来能源市场中的发展前景到底如何?将为新能源发电企业带来哪些机遇?
《通知》明确,允许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绿电直连项目,包括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。“这将大大激发新能源领域社会资本的投资活力。”张超说,比如,现在很多(hěnduō)企业特别是出境企业需要降低碳成本,树立品牌形象(pǐnpáixíngxiàng),这将促进(cùjìn)绿电直连发展,吸引各类资本进入。同时,以绿电直连为基础(jīchǔ)场景,考虑配置(pèizhì)储能、供热供气、制备氢能等场景以及数字(shùzì)技术加持后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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